[原创]同居:不是好人做的事吗?
前几天,我的一篇文章《离婚了,不再结婚的理由!》发表以后,我没有想到有这么大的反响!评论的人有这么多,有支持我的,也有骂我的,我只是说了一些我对生活的感受和态度,美好的日子谁不想过,但在现实生活中是这么一回事吗?未必吧?
有人说我自私,有人说我偏激,也有人说我没有责任感,好也罢、坏也罢!现实就是这样!很多人不同意我的观点、我的生活态度,在此,我想问一下:你的日子是怎么过的?
不要说再婚的夫妻,原配又如何?在现实生活中,表面上道貌岸然的人有的是,背底下男盗女娼!我比他们好,我做了我敢说!他敢吗!
君不见:在夜晚的风月场所,KTV的包房里,白天一本正经的人(不论是公务员还是领导干部),在这里却是原形毕露,在阴暗的灯光下,和小姐在做什么,大家都知道!回到家里,又和老婆睡在一张床上,他老婆知道吗,在外面还有情人也不知道,还说是应酬多,老婆的头上都长绿毛了,还做幸福状,也有那些在外面鬼混,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做那种事情时,连獠牙都露出来了的女人,回家后面对老公还要做纯洁状。结这样的婚,有什么意思?还不如一个人过!
在这里,谁敢保证她的老公是清白的,谁的老婆又是清白的。有的人也许是不愿面对现实罢了!自己心理有数。所以,我愿意和单身的不愿意结婚的女人同居!
在酒店的推销中,有一个名词——钟点房,那是干什么用的?就是为这些人准备的,在那里开房的,有谁是夫妻,都是野鸳鸯!都是各有家庭的,如果两人都是单身,在哪里做不是一样!
有另外一种情况:都没有家庭,这类人多见于少男少女,这些人今后能成为夫妻的少之又少,当他(她)们把自己在婚前大公无私的奉献给对方后,以后又会和另外一个人结婚,我想请问:你的这种大公无私的婚前性行为自私吗?对你今后的爱人又负责任吗?
我有一个朋友,离婚后找了一个不错的老公,有车、有房、有币,婚前两人感觉很好,可婚后她就和老公相互没有了激情,她每天要服侍老公和他的孩子,老公认为是应该的(虽然没有说出来!):我给你这么好的生活环境,还有什么不知足的?慢慢的她还是有点留念以前的爱人——那个死无出息的穷老公!还是真心的对她好的前夫!所以她苦笑着对我说:要还是单身就好了!
说到这里,我在想:我也希望在老年时,和原配妻子过一种在院子中坐着晒晒太阳的日子,但现实打破了我的理想。现在,我不想再婚了,只和单身的、也不愿意结婚的女人过同居的日子,相互都自由的日子!
我就是我,敢说也敢做,我不怕别人骂我,指责我!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,只要双方愿意,也并不影响他人,又有什么?如果说,你是一个正直的人、有一个幸福的家庭,我祝福你!毕竟这样的家庭已经不多了!
如果有人要理直气壮的对我说:“我没有在外面干过那些事!”那你认真的想一想:你老公或者你老婆,在外面和别人偷偷的干过那种事吗?你的心理有底吗?你曾经怀疑过吗?
如有兴趣,请看我的文章:《离婚了,不再结婚的理由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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